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7 年 12 月 27 日南市教課(二)字第 1071473502 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配合「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」、「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」及「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」等規定之增修,修正旨揭要點。
三、為使旨揭要點更為嚴謹,符合現行需求,請同仁於期限內檢視並提供相關修正建議。
臺南市楠西國小